同性爱:荒唐的拒绝经济来往声明

  常见一些同性恋者在发布同性征友信息时,特别注明"拒绝经济来往"的声明。
  可以想见,这些同性恋者必是以前与同性恋友交往时,在金钱上吃过一些亏的。再就是,亲眼目睹别的同性恋人交往时,有过这样的纷争,所以预言在先。
  我却认为这样的声明是非常荒唐的。
  想想看,有谁见过异性恋者的征婚启示有"拒绝经济来往"的声明呢?我想如果异性恋者的征婚启示有"拒绝经济来往"的声明,人们无疑会认为这个人精神不正常。哪个女人会嫁给这样人格分裂的人呢?
  因为将要在一起一生一世过日子的两个人,哪里能分得这么清?真正分得清的,还有什么情份可言?
  真正讲情讲义的同性恋人,无疑也无法这样斤斤计较。因为你打算与其长久相处,必然是经过一定时间的观察后,感觉倾心,才会与之交往的。如果刚认识,对方就提出借钱,那这样的人当然不宜相处了。又有何必要声明"拒绝经济来往"呢?
  说到底,那些发布交友信息时,特别注明"拒绝经济来往"的同性恋者,必是滥交之徒。因为并不打算认真慎重地处朋友,见一个爱一个,刚认识就上床,所以才会有此荒唐的"拒绝经济来往"的声明。否则,有那个必要吗?
  对于重情重义的同性恋者来说,今生今世,如果得以认识一个知己,必将肝胆相照,相濡以沫。如何还会有什么狗屁"拒绝经济来往"的声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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